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发布:

    11月2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应当包括通信基础设施内容,综合验收报告应附通信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进行设计和施工图联审;开发企业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负责,并在设计、土建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等中间环节以及竣工时报请专业经营单位检查,由专业经营单位开展验收。在《办法》所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中,通信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并列,体现了通信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和地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积极与各市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沟通协调,至10月25日,全省16市通信基础设施审批全部进驻当地行政服务大厅。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将为光纤到户国标、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省标的执行提供有力支撑,对于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维护公平的电信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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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ca.miit.gov.cn/n707939/n708006/c1161773/content.html